实锤了:拜登提高绿卡门槛
2022年6月,移民局正式实施拜登的绿卡新门槛了。
美国移民法一直有规定,如果绿卡申请人有可能主要依赖政府援助生活的,可以认定为政府的负担,将无法取得绿卡。然而,究竟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断申请人会成为政府负担,在移民法历史上前后有三个版本的标准。
- 1999年标准
1999年的标准规定将“公共负担”定义为“主要依赖”政府援助的人,这意味着政府提供的收入超过其收入的一半。但收入只计算现金福利,例如贫困家庭的临时援助或社会保障的补充收入。公共负担评估并不包括对SNAP和Medicaid等福利的依赖。
- 川普标准
川普标准不仅扩大了政府负担的定义范围,而且明确了使用公共福利的界定时间。
2019年,川普政府新规扩大了1999年的福利范围,将社会安全金(SSI)、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以及大多数形式的医疗补助,资助公屋,和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即粮食券都纳入“公共负担”考量因素。“公共负担”是指某人在任何36个月内累计有12个月使用一项或多项公共福利(比如同一个月使用两项公共福利计作两个月)。 川普政府在2019年8月12日发布“公共负担”新规最终版,严限向领取福利的贫困移民发放绿卡,新规意在大幅减少可能增加政府负担的合法移民。
川普标准在拜登上台后就被取消了。目前1999年的标准仍然适用。
- 拜登标准
2022年2月17日,拜登政府发布了界定公公负担的新标准的提案。2022年6月,这个标准正式生效。这个标准比1999年标准严格,但比川普的标准缓和。具体如下:
究竟哪些福利属于“公众负担“?
如果申请人在今后任何时间有可能主要依赖政府资助生活的,会被认定为是政府负担,其绿卡申请会因此被拒绝。如果使用过或者可能使用如下政府福利的,认定为政府负担:
1. 政府提供的社安补助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
2.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under the 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 (TANF) ;
3. 州,地方政府给贫困家庭的资助金State, Tribal, territorial, and local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and
4. 政府医保支付的长期看护机构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哪些福利不算“公共负担“?
这个标准将影响绿卡的政府福利限制在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种类里,另外加上了政府医保中的长期看护部分的福利。该标准还特别规定如下福利不会影响绿卡申请:
1. 粮食券Food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s such as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or its predecessor program, food stamps),
2. 儿童医疗保险the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3. 美国政府医保除了长期看护机构的部分most Medicaid benefits (except for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4. 政府补助的低收入福利房 housing benefits,
5. 交通补助transportation vouchers;
6. 灾难救助disaster assistance received under the Stafford Act;
7. 税务抵扣benefits received via a tax credit or deduction;
8. 退休金和其他因工作而获得的福利 Social Security, government pension, or other earned benefits
9. COVID-19相关的疫苗和治疗 COVID-19 testing, treatment
10. 儿童看护childcare service;
11. 收养和foster care自主;Foster care and adoption assistance;
12. Head Start Act 提供给小学,中学和高中的资助;Education assistance;
13. 就业培训;job training;
14. 社区资助;community-based programs and service (soup kitchen..)
- 新规定适用哪些人?
对所有在美国海关申请入境的;或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调整身份的外国公民适用。
- 新规定不适用哪些人?
- 对于已经入美国籍的人,这个规定不适用。
- 已经取得绿卡的并且没有在美国境外连续居住超过180天的。
- 如果你在美国有工作,有收入,有资产,你会很容易通过公共负担的审查,不用担心这个规定对你的影响。
- 另外这些人群不受这个规定的管辖: 难民;政治庇护;特殊移民少年;临时保护状态(TPS);T签证(人口贩卖受害者);U签证(特定犯罪受害者);VAWA申请人(针对妇女犯罪的受害者)等。
- 新规定对哪些申请人不利?
- 但是对于亲属移民类别中,美国公民给自己年迈父母或者长期在美国境外居住的兄弟姊妹的申请会有深远影响。这类申请人不太可能在美国有工作和收入,如果自己没有一定的资产,而且年迈,未来有长期护理的需求,这个公共负担的规定将是取得绿卡的障碍。
- 绿卡持有人如果已经使用了这些福利,总的来讲不会受影响。但是如果这些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再次入境时,如下几种情况,仍然受这个规定的影响:
- 放弃绿卡的;
- 在美国境外居住超过180天的;
- 在离开美国前,已经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的;
- 有违法行为的;
- 有INA22 (a)中违法行为的(因健康,犯罪记录,国家安全,公共负担,移民种类特定要求,非法入境等不能入境没有的理由);或
- 试图从非法途径入境的;
- 绿卡申请中要求减免申请费的,会增加被认定为公共负担的可能性。
- 此前使用过上述影响绿卡公共福利的,也会会增加被认定为公共负担的可能性。
- 如果被认定可能成为公共负担,如何弥补?
大量年迈父母因为子女在美国奋斗多年归化为美国公民后,都希望赖美和子女团聚。他们在美国没有收入,年迈而且有长期护理的需求,是受这个规定影响的一群人。冯律师建议,子女给父母提供财务担保,及时购买包括长期护理在内的医疗保险,或者证明父母名下有一定资产可以消除公共负担的担忧。
另外,移民局也表示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豁免对公共负担的认定。但是还没有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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